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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依據《教育基本法》第6條:

(第1項)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第2項)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資料佐證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2043991092341432.1073741835.389862337754324&type=3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Tgeea (Taiwan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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