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勞動部於109年6月4日行政院會報告「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規劃透過「衝就業」、「練專長」、「興僱用」策略,陪伴青年從校園順利接軌職場;現依據「衝就業」面向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應屆畢業青年於109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就業,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金;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再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另外,考量青年於畢業前可能已陸續開始尋職就業,參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日期,將109年1月15日至6月15日間就業且持續受僱中(自6月15日起算受僱期間)的青年,也納為本計畫適用對象。

資料佐證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5826/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