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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長及鄉、鎮、市長退職係依「臺灣省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領取一次退職酬勞金,此次改革亦比照公教人員領取一次退休金者,進行優存調降措施,超出最低保障金額部分,其優存利率逐年調降至6%為止。
政務人員僅85年4月30日以前的年資可辦理優存,此次改革亦比照公教人員進行調整,領月退職金者優存利率於2年半內歸零,領一次退職金者,超過最低保障金額部分,優存利率逐年調降至6%為止;另大幅調降其月退職所得,以35年年資為例,部長及相當等級以上政務人員,從月俸2倍的55%分10年調降至40%,比照簡任級之政務人員,則由月俸2倍的75%降至60%。

資料佐證

https://pension.president.gov.tw/News_Content.aspx?n=24EEE60D085C3437&s=54287B6D3E8678C5
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澄清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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