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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民法繼承編」及「民法繼承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子女如果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剝奪繼承權;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資料佐證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3310238-1.aspx
政院提民法修正 子女不扶養可剝奪繼承

政院提民法修正 子女不扶養可剝奪繼承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發稿時間:2016/03/31 14:28最新更新:2016/03/31 14:28(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31日電)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民法繼承編」及「民法繼承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子女如果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剝奪繼承權;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3310238-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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