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Asdfgh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2則訊息混淆在一起了,勞動部日前發函指出各產業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事業單位得循「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減班休息)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優先考量採取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的福利、分紅等措施(必要時與工會(勞資會議)協商)後,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作時間並通報縣政府勞工處,雇主不得片面減少工時而調降工資,且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每月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期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

資料佐證

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aspx?n=872E51DB9B88306C&sms=53E09032BF601A56&s=EF22FA0470C59B5F&Creat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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