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MrOrz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MrOrz 查核回應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確實有對符合資格的產婦,補助 48 小時的坐月子到宅服務費。
超過 48 小時,每小時以 250 元計。
然而,請注意申請資格不只是「新生兒設籍高雄」而已,詳情請見社會局公告。

資料佐證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公告
http://socbu.kcg.gov.tw/index_v0.php?prog=2&b_id=3&m_id=13&s_id=768

高雄好『孕』,坐月子到宅服務

高雄市政府友善懷孕婦女新措施-「坐月子到宅服務」,提供居住本市產婦坐月子到宅服務,讓孕產婦媽咪獲得身心調養與照顧。 107年1月1日起高雄市生育新生兒之父母福利二擇一,未請領生育津貼,可選擇坐月子到宅服務,第一名新生兒者補助80小時(價值2萬元),第二名新生兒者補助160小時(價值4萬元),第三名以後新生兒者補助240小時(價值6萬元)。生育雙胞胎為第二、三名新生兒者,補助以240小時為限。申請資

http://socbu.kcg.gov.tw/index_v0.php?prog=2&b_id=3&m_id=13&s_id=768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