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勞動部澄清,依據衛生福利部提供之就業安定基金補助非本國籍兒少安置費用補助計畫,外籍勞工在臺懷孕生產後,將子女留置醫院或交予保母即行方不明,甚至已離境,致其子女無人照顧,而由社政主管機關協助安置於合法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留養人家庭,106年6月至12月底預計有45人,所需經費為新臺幣551萬元,媒體報導計算需費花費20億元,顯有謬誤,特予澄清。
 

資料佐證

https://www.wda.gov.tw/home.jsp?pageno=201111160008&acttype=view&dataserno=201704250005
勞動部澄清補助外勞子女安置費用20億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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