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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只是路口監視攝影機的一種,監視攝錄影系統依法是不能用來開罰單的。
103年高雄市警方有設置5處雷射感應式測照設備,主要取締功能係針對駕駛人於路口號誌紅燈亮起後,卻未依規定停等於停止線內,越線進入雷射設定路口範圍,則啟動照相功能拍照取締

資料佐證

https://www.facebook.com/kmphtrafficpolice/posts/514773472025666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近日網路瘋傳『越線雷射已陸續裝好各位別再超越了』之標題,警方提醒用路人請確實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等規定行駛,以免超速被舉發。 103年高雄市警方有設置5處雷射感應式測照設備,主要取締功能係針對駕駛人於路口號誌紅燈亮起後,卻未依規定停等於停止線內,越線進入雷射設定路口範圍,則啟動照相功能拍照取締;實際上雷射測照設備與傳統式感應線圈之設計原理是屬相同功能,係改良透過裝置於停止線上方橫掛

https://www.facebook.com/kmphtrafficpolice/posts/51477347202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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