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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容與現實不符,安理會五常名稱雖未改變,但2758號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方代表;[有律師認為]的論述並不能作為國際決策依據。
[臺灣關係法]僅制定美國與台灣關係,與聯合國無直接關係。
「白宮官員透露...」未具名官員姓名與職級,無法證明其真實性

資料佐證

http://www.un.org/zh/sections/un-charter/chapter-v/index.html
https://www.ait.org.tw/zhtw/our-relationship-zh/policy-history-zh/key-u-s-foreign-policy-documents-region-zh/taiwan-relations-act-zh/

第五章

第五章:安全理事会 组织 第二十三条 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大会应选举联合国其他十会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选举时首宜充分斟酌联合国各会员国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本组织其余各宗旨上之贡献,并宜充分斟酌地域上之公匀分配。 二、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任期定为二年。安全

http://www.un.org/zh/sections/un-charter/chapter-v/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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