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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uienwt 查核回應
台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第63條規定,處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資料佐證

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武漢肺炎確診的南部女性發病前 去過台南這些地方? -9WKq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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