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酒駕新制加重處罰⚠

酒駕行為是全民公敵,請想想每年發生的悲劇,你以為輪不到自己嗎?心存僥倖是步入後悔的開始!!!

為了防制酒駕,立法院已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經行政院核定自111.3.31施行,修正重點包括
1.酒駕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車輛。
2.酒駕、拒絕酒測(含再犯)未肇事將先吊扣汽車牌照2年。
3.酒駕、拒絕酒測再犯累計期間延長至10年,並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4.提高同車乘客處罰為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
5.拒絕酒測態樣增訂接受測試檢定前或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接受測試檢定前吸食酒精、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6.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酒(毒)駕情形,而不予禁止,吊扣牌照延長至2年。
7.租賃車業者已告知酒駕規定,駕駛人仍違規,罰鍰加罰二分之一。
8.因酒駕吊銷駕駛執照重新考領駕照,必須申請登記裝有酒精鎖的汽車後,才發給駕照。
9.未依規定駕駛裝有酒精鎖車輛罰鍰提高為6萬元至12萬元。
10.未依規定使用酒精鎖裝置處罰鍰1萬元至3萬元。

新法施行後,已大幅加重酒駕相關罪責,各位用路人應謹記喝酒不開車,喝酒後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或代駕,保障用路人之安全✅✅

#路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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