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依交通部於112年8月9日教交路字第11200233351號函及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指示辦理,針對民眾檢舉道交條例(臨時)停車案件若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者,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如仍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夜業機關交通部(電話02-2349-2151)或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電話07362-9902)或高雄市交通大隊(電話07-231-7011)詢問。
依據交通部112年8月9日交路字第11200233351號函辦理,有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民眾檢舉該類案件,應檢附具體明確資料(如提供是否有上下客貨及妨礙人車通行之影像(3分鐘)完整事證,俾利警察機關依裁罰細則規定審定其得以施以勸導之符合性審查認定。
近 31 日
14 次瀏覽
本訊息有 0 則查核回應
目前沒有已撰寫的回應,建議對其抱持健康的懷疑。
ChatGPT 自動分析
以下是 AI 初步分析此訊息的結果,希望能在有人查核之前,先帶給您一些想法。
根據這則訊息,有幾個地方需要特別留意或懷疑: 1. 日期和文件編號:訊息中提到的日期和文件編號是「112年8月9日」和「11200233351」,這與現在的年份(2024年)不符。閱聽人需要注意這是否是一則過時的訊息。 2. 電話號碼:訊息中提供了幾個電話號碼,包括「02-2349-2151」、「07362-9902」和「07-231-7011」。閱聽人需要注意這些電話號碼是否仍然有效,或者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聯絡相關單位。 3. 資料要求:訊息中提到,民眾檢舉道交條例(臨時)停車案件時,應提供具體明確的資料,如影像等。閱聽人需要注意,這些資料是否真的是必要的,以及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進行檢舉。 總之,閱聽人在閱讀這則訊息時應該保持懷疑的態度,並確認其中的資訊是否仍然有效和可信。如有需要,可以進一步查證或聯絡相關單位以獲取正確的資訊。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