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規定 乘客不得由左後門上下車

TNN台灣地方新聞/林琨璋/更新日期: 2011-03-31 23:04:15


(記者陳河忠/台南報導)自小客車與計程車駕駛人要注意了,一項交通新規定已經在三月間正式實施,但是駕駛人卻多數不知情。新規定轎車的後座乘客開車門,不得由左邊上下車,如果從左後門上下車而和機車擦撞被起訴,在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的新規定下,判刑與判罰金的一定是小轎車駕駛人,還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的處分,但許多駕駛人根本不知道有這項規定。
  據瞭解,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不幸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檢察官於調閱交通法規時,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因之以「過失傷害」罪名起訴駕駛人。
  警方指出,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最重的罰是可以吊扣駕照。
  據指出,許多小轎車駕駛人為貪圖方便,經常會打開轎車左後門讓小孩、家人或乘客上下車,台中市因為發生類似肇禍情事,導致與路過機車騎士發生擦撞車禍,而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
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表示,「車子在停車的時候一定是靠右邊停車,左側就有可能是佔用在慢車道上,規定後座乘客從右側門下車,完全是基於交通安全方面的考量。」
  據表示,檢察官是援引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 條第4款之規定:除非是單行道,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後門上下車。
  如果駕駛人開左後門因而肇生事故,有可能被警方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由於大部份駕駛人都不知此項規定,而任由後座乘客由左後門上下車,因而經常發生機車擦撞小轎車左後車門的交通事故。如果小轎車駕駛人或計程車司機以「忘記」或「不知道」企圖推卸責任,監理單位是不會不接受的,所以駕駛人或司機還是牢記下車前提醒乘客開右後門上下車,以免挨罰又惹來官司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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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確實規定行人乘車時「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
2.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若「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導致肇事,處以罰鍰1200到3600元,並非只有「駕駛人」受罰。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17

【部分錯誤】網傳「交通新規定 乘客不得由左後門上下車」?

【部分錯誤】網傳「交通新規定 乘客不得由左後門上下車」? 社群網路流傳「...轎車的後座乘客開車門,不得由左邊上下車。如果從左後門上下車而和機車擦撞被起訴...判刑與判罰金的一定是小轎車駕駛人...」。 經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確實規定行人乘車時「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 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若「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17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不是新規定唷。在 2011 年就已制定實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交通部當時有澄清:這項規定其實本來就有,但大部分民眾都不知道,若因此造成事故,不但可能被吊銷駕照,還會吃上民刑事官司。

以目前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在左後門上下車,只是如果因此肇事,會處汽車駕駛人 1200 元以上 3600 元以下罰鍰。

資料佐證

https://www.mygopen.com/2019/02/2011.html

MyGoPen: 【真法規】左後門上下車的交通規則是真的!於2011年制定實施

【真法規】左後門上下車的交通規則是真的!於2011年制定實施 你 LINE 收到訊息說「嚴禁乘客從左後門上下車」,並附上「乘客不得由左後門上下車」的新聞截圖。事實上的確有這樣的交通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第 136 條),在 2011 年就已制定實施「行人乘車時,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的規定。只是目前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從左後門上下車,所以你也不會因此遭

https://www.mygopen.com/2019/02/2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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