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目前負債八兆,政府要求大家“共體時艱”,大砍軍、公、教、勞的退休年金,但堅決不砍總統、副總統退 職禮遇金;政務人員退職金;政黨選票補助金,再看看更過分的立委各項無所不在的補助金貼,一人每年浪費人民數千萬元,這個不應該“共體時艱”嗎?不應該嗎?這個報導請有良知的人最少傳給十個群組、30個好友!讓大家看清“前方吃緊;後方緊吃”的“利委”是什麼樣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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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弘 認為 不在查證範圍
引用自 王智弘 查核回應
這篇網路流傳文章更是刻意汙名化政務人員、立法委員,以及民選首長,必須嚴正澄清。其錯誤一一說明如下:

政務人員退職制度從不適用於立法委員等民意代表,也就是說立委、議員等民意代表根本就沒有退職撫卹金,哪來的拿退職金去存18%?

而公保年金是從103年1月14日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後才年金化,且年金適用對象僅私立學校教職員及後來陸續適用的部分國營事業公務人員兼具勞工身分、駐衛警等,並不包括「政務官」,也就是說政務官並未適用公保年金制度。既未適用公保年金何來公保年金支出會因政務官而暴增的說法。就算政務人員所領的退職金過高,應該一併納入檢討,但也不可能是造成掏空納稅國庫的元兇。

地方民選首長退職金的適用,也是民國62年7月30日訂頒的「臺灣省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所規定。該辦法第九條也同時訂定可比照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辦理優惠存款。這與93年1月1日施行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無關
王智弘 認為 不在查證範圍
引用自 王智弘 查核回應
這篇網路流傳文章更是刻意汙名化政務人員、立法委員,以及民選首長,必須嚴正澄清。其錯誤一一說明如下:

政務人員退職制度從不適用於立法委員等民意代表,也就是說立委、議員等民意代表根本就沒有退職撫卹金,哪來的拿退職金去存18%?

而公保年金是從103年1月14日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後才年金化,且年金適用對象僅私立學校教職員及後來陸續適用的部分國營事業公務人員兼具勞工身分、駐衛警等,並不包括「政務官」,也就是說政務官並未適用公保年金制度。既未適用公保年金何來公保年金支出會因政務官而暴增的說法。就算政務人員所領的退職金過高,應該一併納入檢討,但也不可能是造成掏空納稅國庫的元兇。

地方民選首長退職金的適用,也是民國62年7月30日訂頒的「臺灣省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所規定。該辦法第九條也同時訂定可比照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辦理優惠存款。這與93年1月1日施行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無關。

至於,政務人員是否挖空人民的納稅錢,請參考上一篇澄清,有詳細的說明。
王智弘 認為 不在查證範圍
引用自 王智弘 查核回應
這篇網路流傳文章更是刻意汙名化政務人員、立法委員,以及民選首長,必須嚴正澄清。其錯誤一一說明如下:

政務人員退職制度從不適用於立法委員等民意代表,也就是說立委、議員等民意代表根本就沒有退職撫卹金,哪來的拿退職金去存18%?

而公保年金是從103年1月14日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後才年金化,且年金適用對象僅私立學校教職員及後來陸續適用的部分國營事業公務人員兼具勞工身分、駐衛警等,並不包括「政務官」,也就是說政務官並未適用公保年金制度。既未適用公保年金何來公保年金支出會因政務官而暴增的說法。就算政務人員所領的退職金過高,應該一併納入檢討,但也不可能是造成掏空納稅國庫的元兇。

地方民選首長退職金的適用,也是民國62年7月30日訂頒的「臺灣省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所規定。該辦法第九條也同時訂定可比照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辦理優惠存款。這與93年1月1日施行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無關。

至於,政務人員是否挖空人民的納稅錢,請參考上一篇澄清,有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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