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主旨:召開「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 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第4點及衛生福利部辦理公聽會作業程序第4點。 公告事項: 一、事由:本部前身行政院衛生署依93年代孕公民會議達成「不禁止,但有條件開放」共識後,研議修法開放代孕生殖,召開20次以上專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9&pid=17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