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租金補貼新制「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將自 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受理申請
本(111)年度租金補貼新制「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說明如下:
(一)辦理機關:內政部營建署直接受理、審查及撥款(市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現場無受理業務)。
(二)受理申請期間:
1、自111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11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
2、預計111年8月第2週將依照已申請及核定情形預估申請戶數有無達50萬戶,如預估未達50萬戶,則視情況延長一定期間受理申請;如預估超過50萬戶,則不再延長受理申請。
(三)受理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
1、舊戶:經營建署試算得申請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者,應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向本署回復本專案計畫租金補貼申請意願;屆期不回復者,視為無意願。
2、新戶:
(1)線上申請:申請人於受理申請期間內至營建署建置之線上申請系統網站(網址: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house300e/)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如有不便線上申請者,透過社會福利、民政體系及相關民間團體協助線上申請。
(2)郵寄申請:少數無法以上開管道線上申請者,請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紙本申請書(網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郵寄至營建署(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辦理。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四)若對申辦租金補貼有疑問者,請洽內政部營建署專線:(02)7729-8003詢問【專人接聽時間:111年6月1日起,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6:00】;或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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