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6 月 30 日起,因應第 43-1-2 條修法,超速 40~60 公里就改算嚴重超速。所以包含一般道路,機車或小型車罰 12,000 ,大型車 18,000 。

超速 60~80 公里,機車 16,000 ,大型車 24,000 。

超速 80 公里以上,公道價 36,000 。

上述嚴重超速將記 3 點並參加講習。若未滿 18 歲,監護人也要參加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監護人姓名。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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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聽人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訊息中提到的第 43-1-2 條修法,閱聽人需要確認此修法是否真的存在,以及其內容是否與訊息所述相符。 2. 訊息中提到的罰款金額和點數,閱聽人需要確認這些數字是否與現行法規相符,以免被不實訊息誤導。 3. 訊息中提到的講習,閱聽人需要確認是否真的存在這樣的講習,以及參加講習的方式和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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