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Asdfgh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傳言錯誤宣稱「民進黨有意用「18歲選舉權」掩護、夾帶「18歲被選舉權」過關,定」,為「錯誤」訊息。
中選會指出,「18歲公民權」是2022年3月,由立法院(包含各政黨立法委員)決議提出修改憲法130條文,「將選舉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被選舉權為23歲下修為18歲」;修憲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立院決議後公告半年,於本次九合一選舉,交由公民複決投票。
原文錯誤,登記為候選人的年齡門檻,還是要依憲法及法律的規定。

1126修憲複決公投將"選舉權"年齡門檻調降至18歲,通過後是18歲就能投票,並不是"被"選舉權,非得為候選人;登記為候選人的年齡門檻,還是要依憲法及法律的規定。例如,依憲法及現行法律規定,40歲才能參選總統、23歲才能參選立委與里長,並不是說只要修憲過,18歲就可以參選總統、立委與里長。

資料佐證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6787
https://www.cec.gov.tw/article/content/?id=NEWS&target=/article/A0197
https://news.campaign.yahoo.com.tw/2022-election/article.php?id=bd11273a-53a3-3288-bc6b-cfc91962c930

反對修憲因為會讓18歲就能選立委和議員?學者和立委:還是要看後續配套修法,但「有何不可」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學這指出,不同民代職位年齡如何限制立法院未來仍有討論空間,但是就算立委們最後通過「最激進」的版本,讓18歲可以投票也可參選除了總統外的選舉,「又有何不可?」,選舉本來就是種檢視,假如認為一個候選人不夠格,「就不要投給他」。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76787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游盈隆表示,基於4個不證自明的理由,呼籲大家對這項修憲公投案說不。第1,這項修憲公投案內容其實包括2部分,前1部份是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這個部分符合擴大政治參與,順應世界民主潮流,理應支持(以下簡稱「18歲選舉權」)。
游盈隆:18歲者有被選舉權,與大多數先進民主國家制度相違
游盈隆說明,後1部分是年滿18歲者有「被選舉權」,依此次修憲意旨及相關法律規定,意思是國民年滿18歲就可以參選立委、六都市議員、各縣市議員、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這1部份從未在台灣社會廣泛討論,遑論社會共識,同時也缺乏民主憲政理論與經驗的支持,事實上與大多數先進民主國家的制度相違。
游盈隆提到,第2,這次修憲公投合併地方選舉舉行,和2018年公投與選舉同時舉行一樣,就是「公投綁大選」。但執政的民進黨2019年修改《公投法》,廢除公投綁大選。如今當民進黨欲推「18歲公民權」修憲公投,便又恢復公投綁大選。公投綁不綁大選,都由執政黨片面決定,形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是可忍,熟不可忍?
游盈隆表示,第3,這次選舉過程中,民進黨上從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眾立委、民進黨內要角與各候選人到全國各地宣傳「18歲公民權」,卻絕口不提「18歲被選舉權」部分,形同有意用「18歲選舉權」掩護、夾帶「18歲被選舉權」過關,甚至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公然矇騙選民,心態非常可議,非常不道德。基於不應縱容政治人物視道德為無物,不應鼓勵政治人物恣意投機取巧、欺瞞詐騙選民之行為,當然應向這有嚴重瑕疵的修憲公投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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