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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通過後仍非「年滿18即可參選」。
此次的憲法修正複決案,年滿18歲者可以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除憲法及法律特別規定者,年滿18歲,也有依法被選舉之權。但該修正案第一項還有後半段規定,即「除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年滿18歲者,亦有被選舉權。」若有其他關於被選舉人資格(年齡、學經歷等)規定的話,應依其規定辦理,例如憲法明定總統候選人要滿40歲,這其實是憲法對法律的委任;也就是說,除非立法院未在相關選舉法令中規範「候選人的年齡」,18歲的年輕人才會在修憲後,取得被選舉權而成為候選人。

修憲複決案若通過,未來立院應將《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4條第一項規定「​​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修改成18歲。但最終各公職的實際參選年齡門檻,仍要回到之後的立院各政黨討論修訂,但原則須符合憲法原旨精神。

資料佐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871631

https://tw.news.yahoo.com/事實釐清-網傳-此次公投的18歲公民權-除了下修投票權-還有被選舉權也-114547049.html

18歲公民權修憲過關 國民黨:以行動挺青年深化台灣民主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立法院今日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國民黨立院黨團一致投下同意票。國民黨中央發布新聞稿表示,18歲公民權是國民黨也是黨主席朱立倫最早提出,是「國民黨修憲主張的第一條」,國民黨當然支持。此外,國民黨指出,修憲是國家非常重大的政策改變,應該要配合世界發展潮流處理各項重大議題,除了「18歲公民權」,國民黨主張還有「動保權」、因應氣候變遷的「環境權」及政府體制變革等修憲議題應討論,但執政黨不但不尊重在野黨及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871631

【事實釐清】網傳「此次公投的18歲公民權,除了下修投票權,還有被選舉權也一併下修到18歲.....建議這次公投票也不要領,目的就是要票數不過,只要票數不過,就無法通過。因若領票反而是同意票和不同意票相較....」?

事實查核報告#2037 網傳「此次公投的18歲公民權,除了下修投票權,還有被選舉權也一併下修到18歲.....建議這次公投票也不要領,目的就是要票數不過,只要票數不過,就無法通過。因若領票反而是同意票和不同意票相較....」? 發布日期/2022年11月17日 經查:【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11/17版】 一、網傳公投案指的是11月26日與地方選舉同時投票的「憲法修正複決案第一案」,該修憲案今

https://tw.news.yahoo.com/%E4%BA%8B%E5%AF%A6%E9%87%90%E6%B8%85-%E7%B6%B2%E5%82%B3-%E6%AD%A4%E6%AC%A1%E5%85%AC%E6%8A%95%E7%9A%8418%E6%AD%B2%E5%85%AC%E6%B0%91%E6%AC%8A-%E9%99%A4%E4%BA%86%E4%B8%8B%E4%BF%AE%E6%8A%95%E7%A5%A8%E6%AC%8A-%E9%82%84%E6%9C%89%E8%A2%AB%E9%81%B8%E8%88%89%E6%AC%8A%E4%B9%9F-114547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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