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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性交易中的未成年人改以「保護管束方式」處罰,而不是直接將他們送上法庭。
這條法案是將未成年的性工作者視為共犯結構下的受害者,因此主張不能對未成年人逮捕、起訴,以免讓他們更難以重返社會,而是加以輔導及保護。

資料佐證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0070
加州「兒童賣淫合法」 台灣網友不滿標題殺人

加州「兒童賣淫合法」 台灣網友不滿標題殺人--上報

近日一則標題為「美國加州開放兒童賣淫合法化」的新聞於台灣社群媒體引起關注,其報導聲稱2017年元旦生效的加州第1322號州法將讓「青少年性交易合法化」,然事實上此為捕風捉影的說法。 這條法律是將性交易中的未成年人視為共犯結構中的受害者,因此改以「保護管束方式」處罰,而不是直接將他們送上法庭、使他們更難回歸社會,但性交易中雙方依然被視為有罪。 《NBC》在報導該法案後,由於引發加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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