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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在國道或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卻未打方向燈者將加重處罰,最高罰款從原1500元增為6000元。

不同意見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901/37367299/

下交流道插隊 今起可罰6千 | 蘋果日報

【李姿慧╱台北報導】用路人小心荷包。今起在國道或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卻未打方向燈者將加重處罰,最高罰款從原1500元增為6000元,大增3倍;駕駛人開車下交流道若未排隊,也將開罰3000到6000元,除警方會錄影取締,若遭人以行車紀錄器檢舉,也可能受罰。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去年國道前三大肇事原因以「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居首,佔肇事件數約5成,「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約佔1成3,第三是「未注意車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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