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大法官陳碧玉在釋字717號解釋協同意見書明確指出:『確定給付合乎提撥比例計算之退休金(vested)應為政府之責任,而不得成為調降之對象』,軍人86年以前的退撫舊制(恩給制),國家(雇主)是完全責任制;86年以後的退撫新制(儲金制),國家(雇主)是部分責任制,它強制軍公教人員每月繳納35%退撫基金,則退休時所領退休金之35%是本屬軍公教人員自己的,不是政府給付的,新法第四條卻將他列入退休所得替代率,當成政府的恩惠,明顯違反憲法15條。退撫新舊制,都是「確定給付制」,且以兩部國家法律明定政府應負退休金給付之保證責任,等於以國庫作擔保,所以政府當然不可違法違憲片面作不利益之改變。
前銓敘部部長張哲琛認為:「退撫基金並不會真的按照精算報告所預告的時程破產,它不一定會實現。」精算結果對於決策單位來說應該是一個「警訊」。因為可變因素太多,怎可用未經驗證的預警模式,將他規範成法律(第8條),誰來驗證?任由民粹操控,主管機關不聞不問?據此立法,就是明顯重大的瑕疵。例如國防部推精實案政策,當發現本金於民國100年度起入不敷出,為擔負最後保證責任,國防部自民國101年度起編列預算挹注。農委會為照顧農民,老農基金不足,為擔負最後保證責任,編預算支應。勞委會為推勞保政策,勞保基金不足,為擔負最後保證責任,編預算支應。都是為政策編列預算,為何年改會只預估軍人退撫基金預估在二○二○年宣告用罄,年改勢在必行,相關勞保與農保為何不提?這種具有明顯針對性的改革不符平等原則(憲法第七條)。如果他真能夠做為政策規劃使用,當提出的軍官延兩年制度,他就應該提出預估對退撫基金的影響。當軍職人員招不到足夠的員額時,他也應該提出退撫基金可能的預估與影響。
依退撫舊法已取得之「權利」,受憲法第15條財產權及生存權之保障,遠優於一般公共利益。軍公教退休人員已盡義務應得之權利,政府不得濫用情勢變更之理由予以侵害減損。銓敘部雖一再強調基於「情勢變遷及國家公益」、「事涉對於公務人員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之實質損害」,企圖以「利益」一詞,取代退休人員之退休所得之「權利」,混淆權利(right)與利益(interest),性質不同,焉得混為一談,法律不容擅改,更不允曲解。(釋字第280號)銓敘部與教育部將退撫制度由恩給制改成儲金制時,在恩給制時代為何沒有世代連結的問題?到了儲金制時代,一方面要強迫扣繳軍公教基金,說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另方面卻要連結年金制度與世代間的問題,去推出嚴重違法剝奪人民財產的立法呢?同樣是以公資源為確定給付的責任,差異為何這麼大?難道這就是全體軍公教無法迴避的權益問題嗎?還是政府無法迴避的責任問題呢?
國家對於公務人員退休金、俸給等保障,不純粹視為國家的恩惠,而是國家的義務,國家必須合理照顧退休公務人員的生活,退休金及相關福利的給付,即屬國家照顧義務之一環(釋字第658號)。但是公務人員資遣退休撫卹條例,卻運用未經驗證的精算報告模式(第8條),將政府要負責擔負的最後支付責任(第7條)、恩給制改成儲金制政策規劃錯誤、退撫金操作不當的虧損……等,全推給已退休人員去承擔(第36、37、39、40、67條)。這種不是因為人民自己的過錯行為,導致人民的基本權利受到損害。而是立法委員故意或過失怠於執行職務的立法,牴觸憲法第十五條財產權之保障,同時違反憲法第22及23條人權保障之規定,導致特定人之權利遭受損害,就是違法的運作,退休軍公教人員是否符合請求國家損害賠償的權利?請年改會深思!!(轉貼好文) 轉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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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在推動年金改革最大的目標,不在設計一個長遠制度,給民眾退休後有個高於基本生活、甚至寬裕一點的生活保障,而是避免年金以及各種保險破產。而蔡英文政府上台後,會急著把年金改革優先推出,主因之一,也是破產危機感愈來愈強。
2.反對年金改革的軍公教以「法律不溯及既往」為理由。「不溯既往」是指新法通過後,不會去追溯收回過去已給的福利,而不是新法通過後,未發生的福利也要比照舊法。
3.所得替代率有爭議,落入肥富瘦貧的紛爭:在國外,即有年金天花板和年金地板的制度設計。在國外亦會實施「所得替代率區間」制,也就是高所得者所得替代率低,低所得者所得替代率高。
4.有關公教人員退休最低生活保障,就是所謂的樓地板將採取32,160元,月退休總額低於此一標準者,將不會砍18%優惠存款利率。目前只有軍公教有地板,勞工沒有。
5.警消在職時有危險加給,「退休後不會有危險不危險的問題」,退休後不需要要危險加給;退休金的概念都一樣,是用退休本俸乘以二計算,沒有專業加給、危險加給或主管加給。
6.年金是攸關退休生活,警消、公教人員在概念上要一致、一併考量。不能因為工作危險,就要求年金要領比較多,這不符合退休金概念。
7.溯及既往沒有違憲,年改會委員也是政大法律系教授的郭明政,是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被牛津世界百科全書,譽為全球最權威社會保險學者之一,他拿大法官釋字620號,以及717號做說明。
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強調,基於社會不停變動,國家要不停修改法律,只要權力還沒發生變動者,在修改法律之後就要適用修改法律後的新法。而且所得替代率,先進國家都遠低於台灣。

資料佐證


https://blog.hamibook.com.tw/新聞時事/抗議年金改革!為何勞工比軍公教更有理由上街頭/
抗議年金改革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1888175
為何台灣需要年金改革?
https://udn.com/news/story/1/2371746
退休警消抗議年改 李俊俋:不能因工作危險就要求多領
https://buzzorange.com/2017/03/30/police-firemen-pension/
公教退休金拿 3 萬叫地板,那勞工就住地下室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721578
年改溯及既往涉違憲? 學者:可適用新法

抗議年金改革!為何勞工比軍公教更有理由上街頭?

若千萬勞工未來的退休金不足以維生,愈來愈多的「下流老人」將成為嚴重社會問題。未來想解決這個問題,所支出的其他社福經費,恐怕會遠大於國民年金的財務缺口。 國民黨執政時,沒有能力完成改革,在野後黨主席洪秀柱(前右二)索性上街頭反改革。攝影/柯承惠 「國民年金改革方案」草案在吵吵嚷嚷中送進立法院,吵嚷絕大部分是軍公教人員,而且是退休軍公教人員。而退休軍公教人員,相對於勞工、農民,又是目前退休福利最好的

https://blog.hamibook.com.tw/新聞時事/抗議年金改革!為何勞工比軍公教更有理由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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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2371746

退休警消好意思抗議年改?網友酸:公教退休金拿 3 萬叫地板,那勞工就住地下室 | BuzzOrange

中央社提供 在年金改革即將進入立法院審議前夕,台灣警消聯盟、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與新北市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等團體,為抗議年金改革政策,昨天在台北市忠烈祠、總統官邸、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考試院與內政部等處發起「遍地開花」抗爭。 目前年金改革委員會提出的改革方案,未來公、教人員不但退休年齡要延後到 65 歲,月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也要先降到 75%,然後再逐年降到 60%,但 警、消認為他們的工作性質屬於

https://buzzorange.com/2017/03/30/police-firemen-pe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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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撫基金的給付支出自103年起已經沒有辦法由當期收繳收入來支應,必須動用之前累積的本金餘額,相對的也壓縮基金可運用收益空間,而這種狀況若沒立即設法改善,反而持續惡化,長期以往就是讓退撫基金餘額快速侵蝕,終至歸零。

資料佐證

http://pension.president.gov.tw/cp.aspx?n=0E9F3875562C195B&s=BD3DAEE35FDEF0BE
澄清稿:回應網路流傳「政府不編A(18%利息)的預算,而把B(退撫基金)挪給A,造 成退撫基金帳面虧損」錯誤資訊

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 > 重要輿情回應 > 【澄清稿】回應網路流傳「政府不編A(18%利息)的預算,而把B(退撫基金)挪給A,造 成退撫基金帳面虧損」錯誤資訊

::: 【澄清稿】回應網路流傳「政府不編A(18%利息)的預算,而把B(退撫基金)挪給A,造 成退撫基金帳面虧損」錯誤資訊

http://pension.president.gov.tw/cp.aspx?n=0E9F3875562C195B&s=BD3DAEE35FDEF0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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