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獨派、台派盛傳至今的「託管」之說的看法

當年的美國領導的盟軍、聯合國和國際法庭等國際仲裁機構沒有一個把台灣「託管」給當年的中華民國政府和後來在台灣的非法政權名為「中華民國」的外來黑幫(蔣介石率領的軍事和非軍事流寇入侵、霸佔台灣本身就是完全非法!)如果有「託管」之實,那名為「中華民國」的外來黑幫拿得出「託管授權書」之類的正式文件嗎?!既然是「託管」,「託管」方是誰?被「託管」方是誰?「託管」狀態從哪日開始?!至哪日結束?!
既然所謂「託管」最多是一定程度的默許而已,也就是完全沒有國際法認可的法律文件,那何須用「公投」解除之?!
1945年中華民國軍隊入侵及非法霸佔台灣,1947年中華民國軍隊對台灣人民實施滅絕種族為目的的大屠殺,這些都是戰爭罪行!因為當時台灣是盟軍在亞太戰場戰勝日本後的被解放地區,中華民國無權盜取或搶奪!換言之,不論是1945年中華民國軍隊入侵及霸佔台灣,還是1947年對台灣人民的大屠殺及1949年蔣介石率領軍事和非軍事流寇逃亡到台灣並在台灣建立名為「中華民國」的外來黑幫均屬非法!該外來黑幫對台灣人民至今的殖民高壓管制當然同樣非法!也是該外來黑幫戰爭罪的延續!也因此,美國及其盟國和國際社會至今拒絕接受與承認名為「中華民國」的外來黑幫在台灣的合法性!
從有人講的「立法委員組成台灣自治建國委員會」看來,這起碼是在認定外來黑幫體制在一定程度上合法或具公信力… 但這個外來黑幫及其對台灣人民至今的殖民高壓管制完全非法!為什麼要由該非法政權(當然同樣是犯罪集團)來舉行「公投」並建立「自治建國委員會」?!
/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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