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轉知」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7年單親培力計畫第二階段

🙋‍♂️🙋‍♀️補助對象:
1.因離婚(含遭配偶遺棄、離婚訴訟中實際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者)、喪偶、未婚生子、配偶受徒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含強制戒治)執行中、遭受婚姻暴力與配偶分居之單親,並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遭受家庭暴力單親提出曾經受暴證明(如警方處理家庭暴力事件調查表或報案單、保護令或判決書影本),並經社工人員轉介申請。
2、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大專校院並修習學位中(含大學、技職、師範、體育學院;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碩士班及博士班)。
3、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107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性支出1.5倍。

⏱️申請時間:
107年9月7日至107年10月6日止
🖥️活動網址:http://www.iwomenweb.org.tw/News_Content.aspx?n=99C67AA646CA5A6D&sms=770C4B84956BD13B&s=A00490CD9AD32C12
☎️聯絡方式:
電話:02-2321-2100轉133,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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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107年9月7日至107年10月6日止

資料佐證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768
單親培力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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